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
溫室氣體盤查目的:
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議題時,壓力與責任同時也轉移到企業界。
全球零售業龍頭沃爾瑪從2014年起,要求上架產品必須配合提供產品生命週期的碳足跡外,包括戴爾、惠普等國際大廠,也都提出落實溫室氣體管理的承諾。屆時所有台灣電子業供應商將必受到相關要求。
ISO/TC 207於2006年4月完成ISO 14064國際標準版(IS)公告,其中ISO 14064-1涵括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ISO 14064-1標準,於標準內明確界定組織及盤查邊界、盤查基準年擬定、盤查清冊組成(排放源鑑別/量化之結果)、盤查清冊之品質管理及盤查報告書之內容等作業,並要求予以文件化管理,以及針對組織內部查證作業等相關要求。
為什麼需要做溫室氣體盤查?
1.國際發展趨勢及共識:COP26國際達2050年全球淨零排放共識,逐步減少煤炭使用及甲烷排放量,加速轉型低碳排電動車。
2.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3年起試行,進口8類產品需申報碳排放量,於每年5月31日前,申報前一年度CBAM相關資訊。
3.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設定 2050 年淨零排放,預計2024年開徵碳費,首波徵收碳費企業約287家。
4.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按實收資本額及產業別,自2023年起分階段推動,揭露並查證溫室氣體範疇一、二。
5.上下游供應鏈要求:受國際綠色供應鏈影響,可能要求包含: 溫室氣體盤查揭露、減碳目標、綠電使用比率...等,例如: 台積電設備供應商於2030年前必須節能20%,蘋果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一、二。
溫室氣體盤查包含那些步驟?該如何進行?
溫室氣體盤查主要區分為5大步驟:
Step1.設定盤查邊界:
應界定其組織之邊界。
組織可由一個或多個設施所組成。
應採用(a)控制權(營運或財務)或(b)股權持分彙總其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
彙總方法應與溫室氣盤查清冊之預期用途一致。
Step2.鑑別排放源:
新版ISO14064-1:2018將排放源以6個類別分類,相較於ISO14064-1:2006以範疇分類,但受環保署規範者,需以範疇的分類方式呈現。兩版分類比較表如下表。
範疇一 直接排放 | 範疇二 能源間接排放 | 範疇三 其他間接排放 | |||
類別一 | 類別二 | 類別三 | 類別四 | 類別五 | 類別六 |
直接排放 | 能源間接排放 | 上下游運輸 | 組織使用 (上游購入)產品 | 組織使用 (下游售出)產品 | 其他 |
1.固定燃燒 2.移動燃燒 3.工業製程逸散 4.土地使用 | 1.輸入電力 2.輸入蒸氣等 | 1.上游運輸和配送 2.商務旅行 3.員工通勤 4.下游運輸和配送 | 1.購入商品或服務 2.購入資本物品 3.與燃料和能源相關活動(外購能源上游排放/位在範疇一二內) 4.營運產生廢棄物處置 5.上游租賃資產 | 1.售出產品加工 2.售出產品使用 3.售出產品廢棄處理 4.下游租賃資產 5.特許經營 6.投資產生的排放 | - |
Step3.計算排放源
依據所選擇的量化方法,使用適當的全球暖化潛勢值( GWPs) 將每種溫室氣體量轉換為二氧化碳當量( CO 2 e) 公噸數,並使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 IPCC) 最新公布的全球暖化潛勢值( GWPs)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
Step4.數據品質管理
企業應建立內部盤查資訊管理制度,來確認溫室氣體相關數據之品質與不確定性,以確保盤查結果之準確性。
Step5.文件化與記錄
文件記錄包含:排放清冊、及盤查報告書。企業應妥善保留佐證文件,以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