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4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

  

溫室氣體盤查目的:

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議題時,壓力與責任同時也轉移到企業界。

全球零售業龍頭沃爾瑪從2014年起,要求上架產品必須配合提供產品生命週期的碳足跡外,包括戴爾、惠普等國際大廠,也都提出落實溫室氣體管理的承諾。屆時所有台灣電子業供應商將必受到相關要求。

ISO/TC 207於2006年4月完成ISO 14064國際標準版(IS)公告,其中ISO 14064-1涵括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ISO 14064-1標準,於標準內明確界定組織及盤查邊界、盤查基準年擬定、盤查清冊組成(排放源鑑別/量化之結果)、盤查清冊之品質管理及盤查報告書之內容等作業,並要求予以文件化管理,以及針對組織內部查證作業等相關要求。

 

   為什麼需要做溫室氣體盤查?

1.國際發展趨勢及共識:COP26國際達2050年全球淨零排放共識,逐步減少煤炭使用及甲烷排放量,加速轉型低碳排電動車。

2.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3年起試行,進口8類產品需申報碳排放量,於每年5月31日前,申報前一年度CBAM相關資訊。

3.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設定 2050 年淨零排放,預計2024年開徵碳費,首波徵收碳費企業約287家。

4.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按實收資本額及產業別,自2023年起分階段推動,揭露並查證溫室氣體範疇一、二。

5.上下游供應鏈要求:受國際綠色供應鏈影響,可能要求包含: 溫室氣體盤查揭露、減碳目標、綠電使用比率...等,例如: 台積電設備供應商於2030年前必須節能20%,蘋果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一、二。

 

溫室氣體盤查包含那些步驟?該如何進行?

溫室氣體盤查主要區分為5大步驟:

Step1.設定盤查邊界:

應界定其組織之邊界。

組織可由一個或多個設施所組成。

應採用(a)控制權(營運或財務)或(b)股權持分彙總其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

彙總方法應與溫室氣盤查清冊之預期用途一致。

 

Step2.鑑別排放源:

新版ISO14064-1:2018將排放源以6個類別分類,相較於ISO14064-1:2006以範疇分類,但受環保署規範者,需以範疇的分類方式呈現。兩版分類比較表如下表。

範疇一

直接排放

範疇二

能源間接排放

範疇三

其他間接排放

類別一

類別二

類別三

類別四

類別五

類別六

直接排放

能源間接排放

上下游運輸

組織使用

(上游購入)產品

組織使用

(下游售出)產品

其他

1.固定燃燒

2.移動燃燒

3.工業製程逸散

4.土地使用

1.輸入電力

2.輸入蒸氣等

1.上游運輸和配送

2.商務旅行

3.員工通勤

4.下游運輸和配送

1.購入商品或服務

2.購入資本物品

3.與燃料和能源相關活動(外購能源上游排放/位在範疇一二內)

4.營運產生廢棄物處置

5.上游租賃資產

1.售出產品加工

2.售出產品使用

3.售出產品廢棄處理

4.下游租賃資產

5.特許經營

6.投資產生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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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計算排放源

依據所選擇的量化方法,使用適當的全球暖化潛勢值( GWPs) 將每種溫室氣體量轉換為二氧化碳當量( CO 2 e) 公噸數,並使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 IPCC) 最新公布的全球暖化潛勢值( GWPs)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

 

Step4.數據品質管理

企業應建立內部盤查資訊管理制度,來確認溫室氣體相關數據之品質與不確定性,以確保盤查結果之準確性。

 

Step5.文件化與記錄

文件記錄包含:排放清冊、及盤查報告書。企業應妥善保留佐證文件,以進行查證。